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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简介

江苏省出版物发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发协)的前身是江苏省书刊发行业协会,成立于1994年9月15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2007年7月10日进行了换届改选,并经原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同意,省民政厅批准,江苏省书刊发行业协会更名为江苏省出版物发行业协会。2017年6月26日召开了省发协第三次会员大会并进行换届改选,2022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四次会员大会并进行换届改选。目前拥有会员250人,常务理事27人,其中会长、副会长11人、秘书长1人,理事81人、一般会员142人。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江苏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接受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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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动态

“2019江苏最美书店”网上评选活动开始了!

发布日期:2019-4-26来源:江苏省发协浏览量:1830
详情介绍

江苏最美书店评选活动

自2014年启动首届江苏最美书店评选活动以来,江苏最美书店评选活动已连续开展了5届,共评选出50家“江苏最美书店”。2019江苏最美书店推选活动2月份已启动,现进入网上评选阶段,请登录江苏省新闻出版局门户网站(http://www.jssxwcbj.gov.cn/)或关注江苏省出版物发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江苏发行)为喜欢的书店投票吧。

注意事项:不得刷票,一经发现取消书店入选资格。

 

通 知 原 文

各设区市新闻出版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广新局,江苏新华发行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等12部门《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引导和推动我省实体书店进一步转型升级,省局决定组织开展“2019江苏最美书店”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全省各实体书店,已被推选为江苏最美书店的实体书店不再申报。

    二、推选条件

见《江苏最美书店推选、管理办法(修订稿)》。

    三、方法步骤

    (一)推荐方式

凡符合推荐条件的实体书店均可向当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申报,各设区市和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申报书店的初审工作。

    (二)申报材料

凡申报参评的书店,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19江苏最美书店申报表;

2.书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申报材料(包括书店概况、经营情况、主要特点等,1500字以内);

4.展示书店风貌、开展阅读活动的照片(6张以上);

5.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证明。

    (三)推选名额

各地在初审的基础上,向省局推荐江苏最美书店候选对象。其中,南京市不超过4家,其他设区市不超过3家,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各推荐1家。

    (四)时间安排

1.2月22日-3月30日,各地根据分配名额将初审后的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省出版物发行业协会。联系人:严澄,电话:025-83361842,邮箱:jiangsufx2007@163.com,地址:南京市高云岭56号,邮编:210009。

    2.4月1日-4月30日前,通过江苏省新闻出版局门户网站开展江苏最美书店网上评选活动,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书店进行实地勘验。

3.5月,省局组织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书店进行陈述答辩,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

4.6月,对2019江苏最美书店候选名单进行公示。

5.7月上旬,发布2019江苏最美书店名单,在第九届江苏书展上集中授牌。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结合年检情况及社会反映,精心组织筛选,将本辖区内形象优秀、服务优质、经营诚信、特色鲜明的书店推荐上来。江苏新华发行集团要通过多种方式,引导所属新华书店参照江苏最美书店的标准加强建设和管理,推动新华书店不断转型升级。

(二)组织开展好江苏最美书店网上评选活动。在江苏省新闻出版局网站开设2019江苏最美书店网上评选工作专题,网上得票情况将作为综合评审的参考依据。严禁参评单位组织刷票、拉票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三)根据《江苏最美书店推选、管理办法(修订稿)》,省局将组织对已获“江苏最美书店”称号的书店进行“回头看”,对不再符合“江苏最美书店”条件的将进行摘牌。

(四)对入选的“2019江苏最美书店”,省局将在第九届江苏书展上集中进行宣传推广,并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和扶持。

联系人:陈刚,电话:025-88802923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2019年2月22日

江苏最美书店推选、管理办法(修订稿)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江苏最美书店推选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推选江苏最美书店,旨在通过展示优美的经营环境、浓厚的人文情怀、良好的精神风貌、丰富的阅读活动等,使读者能感受到愉悦的购书体验,对读者形成有效的文化熏陶,使读者获得真正的心灵慰藉,进而推动实体书店转型升级,引导社会更多关注和支持实体书店发展,打造更多城乡文化地标和新型阅读空间。

第三条  凡在我省依法申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实体书店均可申报参评江苏最美书店。

1.从事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发行为主。

2.从事出版物经营两年以上、有固定门店并正常营业,持有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规定参加年度核验。连锁经营发行企业以门店为单位推荐。

3.杜绝经营假冒盗版及其他查禁书刊,遵纪守法,近两年未受到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处罚,且无其他违法违规记录。

4.诚实守信,信誉良好,遵守社会主义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重合同,讲信誉,不拖欠书款,无商业欺诈行为,在同行业及社会公众中享有良好信誉和形象。

第四条  江苏最美书店应具备以下特色条件

1.环境优美。店堂内环境整洁、氛围温馨,布局装修有特色、有品味,细节设计突出人文情怀,图书陈列设计独特,具有鲜明个性风格,整体文化氛围浓郁。

2.理念先进。经营理念新颖独特,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注重引领阅读风尚、培养阅读习惯、满足读者个性化需求,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发展潜力较大。

3.体验愉悦。重视对读者的人性化体验服务,免费提供宽敞舒适的阅读空间(占经营面积5%以上);有热情的导购服务和免费无线上网服务,能根据读者个性需求推荐、订购图书。

4.活动丰富。积极倡导和实践全民阅读,平均每周举办1次以上阅读推广活动,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阅读需求,注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熏陶,文化氛围浓厚。组织或参与组织各类公益活动,经营者有较强的公益爱心和社会责任感。

5.读者喜爱。在当地具有较高知名度,有相对固定的读者群体,注重传统文化与区域文化的挖掘,是当地有影响力的文化地标。

第五条  江苏最美书店推选由省新闻出版局主办,省出版物发行业协会承办。

1.书店申报。凡是符合第三、四条要求的实体书店,均可向当地新闻出版部门推荐上报。

2.市县初审。各地对本辖区内申报的书店进行初审,按照每年省局分配的名额推荐上报。

3.实地勘验。省局邀请第三方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书店进行实地勘验。

4.网上评选。通过江苏省新闻出版局门户等网站开展江苏最美书店网上评选活动,网上得票情况将作为综合评审的参考依据。

5.综合评审。省局组织参评书店现场陈述答辩,邀请专家进行综合评审。

6.社会公示。对江苏最美书店候选名单在省新闻出版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7.集中授牌。在每年的江苏书展上发布江苏最美书店名单,被评为江苏最美书店的实体书店由省新闻出版局授予称号、颁发奖牌,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  申报江苏最美书店需提交《江苏最美书店推荐表》及相关材料。

第七条  江苏最美书店每年评选一次,时效为两年。被评选为最美书店的书店满两年后,省局将每年对其进行“回头看”,对不再符合“江苏最美书店”条件的将进行摘牌。

第八条  江苏最美书店实行动态管理,各设区市和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本辖区评选出的最美书店实施日常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向省新闻出版局报告,由省新闻出版局撤销其江苏最美书店称号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告。

1.严重违反《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且情节严重的;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3.书店经营行为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5.不再符合最美书店基本条件及特色条件的。

第九条  江苏最美书店优先享有省新闻出版局对实体书店的各类政策、项目、资金、评先评优等支持。

第十条  本办法由省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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