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简介
江苏省出版物发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发协)的前身是江苏省书刊发行业协会,成立于1994年9月15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2007年7月10日进行了换届改选,并经原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同意,省民政厅批准,江苏省书刊发行业协会更名为江苏省出版物发行业协会。2017年6月26日召开了省发协第三次会员大会并进行换届改选,2022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四次会员大会并进行换届改选。目前拥有会员250人,常务理事27人,其中会长、副会长11人、秘书长1人,理事81人、一般会员142人。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江苏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接受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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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江苏省出版物发行行业自律公约
江苏发行业是江苏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依法治业,以德兴业,适应江苏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发行行业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坚持科学发展观,推动发行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构建和谐社会,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公约,作为我省从事发行行业经营活动的发行企业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
一、增强法治观念,学法,知法,守法;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出版物发行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学习《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自觉遵守法规,自觉接受出版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二、发行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定期进行自查自纠,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履行合同,保证质量,优良服务,廉洁奉公,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创建企业品牌。
四、遵守市场经济规则,自觉规范营销行为,同业之间,提倡比服务、比质量,进行公平竞争;不搞不正当手段进行无序竞争和不正当竞争。自觉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同业利益,促进本地区发行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我省发行企业之间,应在尊重知识产权和保守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在企业经营管理、技术进步、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团结协作,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求得共同发展。反对以相互封锁、贬低对方等方式侵权和损害同业权益。
六、本公约由省协会秘书处负责日常的监督和协调。对违反本公约并改正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协会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或采取行业曝光、舆论监督、开除会籍等办法进行处理,并建议出版行政部门视情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七、本公约经理事长 年 月 日办公会议通过,从即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