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简介
江苏省出版物发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发协)的前身是江苏省书刊发行业协会,成立于1994年9月15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2007年7月10日进行了换届改选,并经原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同意,省民政厅批准,江苏省书刊发行业协会更名为江苏省出版物发行业协会。2017年6月26日召开了省发协第三次会员大会并进行换届改选,2022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四次会员大会并进行换届改选。目前拥有会员250人,常务理事27人,其中会长、副会长11人、秘书长1人,理事81人、一般会员142人。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江苏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接受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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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江苏省出版物发行业协会 秘书处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协会秘书处的功能,规范秘书处的工作程序,健全秘书处的议事规则,保证秘书处日常工作正常开展,按照《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协会秘书处的工作制度,对秘书处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秘书处全体职工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工作,乐于奉献;谦虚谨慎,热情服务;勇挑重担,敢于负责。
第三条 秘书处是本协会的常设工作机构,对理事会负责。
第四条 秘书长在本协会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主持秘书处工作。
第五条 秘书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秘书长不在时,由秘书长指定副秘书长代理秘书长的职责。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职员若干人。
秘书处下设办公室、财务室(省局合署办公)。
第六条 秘书处的主要工作:
(一)负责拟定协会的年度工作总结、计划、财务预决算、工作调研、专业培训等并组织实施;
(二)定期向常务理事会报告秘书处工作情况,接受常务理事会的监督检查;
(三)负责拟定协会的各项制度,经常务理事会通过后组织实施;
(四)根据本会《章程》和上级有关规定,编制机构设置、人员组成及经费使用分配方案;
(五)负责对专业委员会的业务指导以及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六)负责对各市发行协会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七)提名副秘书长以及聘任秘书处职员;
(八)本会《章程》和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秘书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秘书长(扩大)会议。会议组成人员因事、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时,须请假。
第七条 秘书处办公室
办公室是秘书处常设工作机构。每周举行一次例会。秘书处办公室的主要工作:
(一)负责协会主要领导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
(二)负责协会文件的起草、收发、打印及归档工作;
(三)负责汇集和撰写年度工作总结计划、费用预算等文字工作;
(四)收集各专业委员会的动态并及时上报;
(五)做好各种媒体的宣传工作,维护《江苏发行》网和《江苏发行》微信公众号工作。每年出版不少于四期的《江苏发行》简报或特刊;
(六)做好协会召开的各种会议(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等)及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
(七)做好与中国发行业协会、省主管部门的对接工作,及时完成交办的工作;
(八)做好内外联络及接待工作;
(九)做好财务编制预决算及审计工作;
(十)做好秘书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协会秘书处办公室每个月底完成协会大事记工作,检查本月工作完成进度及下月工作的计划。
第九条 协会秘书处办公室实行工作项目负责制。分工到人,责任到人。
第十条 本工作制度自会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