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简介
江苏省出版物发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发协)的前身是江苏省书刊发行业协会,成立于1994年9月15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2007年7月10日进行了换届改选,并经原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同意,省民政厅批准,江苏省书刊发行业协会更名为江苏省出版物发行业协会。2017年6月26日召开了省发协第三次会员大会并进行换届改选,2022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四次会员大会并进行换届改选。目前拥有会员250人,常务理事27人,其中会长、副会长11人、秘书长1人,理事81人、一般会员142人。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江苏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接受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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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江苏省出版物发行业协会 重大活动报告制度
为了更好发挥协会在行业中的作用,根据《江苏省出版物发行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重大活动报告制度:
一、重大活动是指:
1.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
2.召开本行业大型报告会、研讨会、承接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课题、接受社会的捐赠、举办各类展览会等活动;
3.涉及重大政治、经济、理论等方面跨组织、跨领域的活动,召开涉外研讨会、组团出国出境、与境外民间组织交流交往、接受境外捐款等涉外活动;
4.开展评比、表彰、比赛活动;
5.本协会的年度预算和决算。
二、时间要求:
1、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应提前5个工作日将会议内容和有关事项向管理机关报告。
2、召开本行业大型研讨会、举办书博会、订货会等大型活动,在活动开展前15个工作日报业务主管单位报批备案。
3、协会开展涉及重大政治、经济、理论等方面跨领域的活动,以及组织涉外研讨会、组团出国出境、与境外组织交流交往、接受境外的捐赠等涉外活动的,开展评比、表彰、比赛活动,应于活动开展前5个工作日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
三、工作要求
1、凡是组织的重大活动,必须事先请示,得到批准后,组织落实;之后有资料备案。
2、因特殊原因,无法执行已批准的活动,要有说明并备案。
四、此制度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五、经理事长2017年10月30日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即日起执行。